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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年度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16

各镇(办)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枣林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局:

    为公开、公正、规范地实施省级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严肃工作纪律,加大政策信息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根据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制定的《江苏省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信息公开指导意见(试行)》苏农机科〔2017〕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农委、财政局制定了《2017年度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2017年度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仪征市农业委员会 仪征市财政局


2017年5月25日



附件:2017年度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省政府《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苏政发〔2006〕95号、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苏政发〔2014〕126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苏办发〔2016〕37号)和省级2017年度《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办法》要求,为扎实推进作业补助政策信息公开工作,保证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落实到位,特制定本方案。

    一、 信息公开原则

    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信息公开遵循“依法依规、真实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

    二、信息公开对象

    我市范围内实施小麦和水稻秸秆机械化还田的实际种植户、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户以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

    三、信息公开的内容

    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省级财政下达的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资金文件;

    (二)仪征市制定的2017年度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奖补方案以及作业补助操作程序;

    (三)实施过程中统计汇总的补助对象名称、作业面积数量、作业补助资金等;

    (四)公布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的网站网址,市、镇两级农机、财政部门信息公开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等;

    (五)其它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度和细则等。

    四、信息公开的形式

    (一)印发2017年度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张贴到所有的涉农乡镇(街道)、村或自然村,公布时间7天以上。

    (二)张贴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面积及补助村级公示表。夏秋季作业结束后,乡镇将秸秆机械化作业面积及申报补助资金汇总初审后,组织村级公示7天以上。

    (三)农委网站上开设信息专栏。集中公开有关信息,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四)通过政府公报、报刊、广播、电视、电子信息屏、流动宣传车、农机“平安通”、官方微信微博以及专职宣传员宣传等方式公开。

    五、信息公开时间要求

    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相关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六、工作职责

    各级政府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责任主体,秸秆机械化还田政策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市农委、财政局共同实施。主要职责分别为:

    (一)市农委

    1.制定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2.落实具体部门和人员,明确工作要求。

    3.根据工作职责,制作信息公开的材料。

    4.按规定做好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

    5.按规定对乡镇农机部门开展信息公开进行组织、指导和监督。

    (二)市财政局

    1.会同市农委制定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2.明确部门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

    3.按规定做好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

    4.按规定对市农委和乡镇财政所的信息公开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市农委、财政局指导乡镇政府组织乡镇农机站、财政所共同做好秸秆机械化还田信息公开具体实施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将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牵头组织农机、财政、乡镇等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共同制定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市农委、财政局和乡镇等要相互协作,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将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专人,明确职责分工,细化落实工作责任,规范工作流程。

    (二)组织人员培训。各乡镇(园区、街道)及有关部门要围绕信息公开内容、形式和时间要求等组织专门培训,让相关人员全面掌握信息公开的具体做法和要求,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确保信息全覆盖相关利益主体,保证信息公开不留死角。

    (三)强化信息宣传。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切实提高农民群众政策知晓率。要为农民群众获取政策信息创造便利条件,乡镇、村信息公告栏要定期公布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政策相关信息,在加大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信息公开的同时,积极应用微信、短信和二维码等现代信息技术,让基层干部群众了解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信息,积极发挥补助政策效应,提高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的自觉性。要主动回应社会关注,及时解疑释惑,耐心做好解释工作,避免社会公众误解,保护农民群众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的积极性。

2017年5月25日

责任编辑:仪征市农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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