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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委全程跟踪核查秸秆收贮利用工作
发布日期:2016-10-10

为切实做好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提高秸秆收贮利用主体从事秸秆收贮利用的积极性,我市出台了《仪征市2016年秸秆收贮利用奖补办法》(仪农发[2016]118号、仪财农[2016]96号),对本市范围内直接面向本地农户从事农作物秸秆收贮利用,年收贮量400吨以上的秸秆收贮网点、秸秆利用企业、专业合作社、村委会或秸秆经纪人等给予一定金额的奖补。为保证多收多补、实事求是、公开公平,杜绝虚报冒领现象的发生,市农委制定了详细核查办法,对秸秆收贮利用从收获开始前、收获中及收获后全程进行跟踪检查,保证上报的奖补面积真实准确。

109,在秸秆收贮即将开始前,市农委蒋月荣副主任带领相关科室人员,在每个申报主体上报的今年拟收购农户名单中随机抽取4-5户农户,不通知申报主体,直接到农户家中面对面向农户了解,具体询问农户今年水稻种植面积多少,大约何时收割,秸秆如何处理,是否有人来联系秸秆收购事宜等情况,与主体上报的拟收贮情况进行比对核实,从而验证上报情况是否属实。同时要求农服中心及村组织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做到全程公开,收贮面积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市农委环能办)

责任编辑:仪征市农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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