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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林业局关于稳步推进杨树品种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16-03-31

苏林造〔20161

各市、县(市、区)林业局(农委):

  自上世纪70年代我省引种选育优良欧美杨无性系品种以来,杨树已逐渐成为江苏造林绿化的主栽树种,目前杨树林约占全省乔木林面积的三分之二、蓄积量的五分之四,对全省林木覆盖率的贡献率高达59.1%,是名副其实的“生态功臣和绿色银行”,在促进农民致富、推动产业发展、实现财政增收、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农业生产、增强碳汇功能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为绿色江苏建设作出了历史性贡献。但由于我省杨树林分树种过于单一,森林植物群落结构不稳定,病虫害易发多发,生物多样性不高,冬季景观不佳,生态功能脆弱,加之目前主栽优良品种多为雌性,杨树主产区每年45月都会出现季节性飘絮问题。为进一步优化我省城乡绿化树种结构,实现森林资源稳定增长、森林资源质量全面提升、生物多样性更加丰富和季节性飘絮影响逐步降低,特制订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围绕近自然林业和实现多功能的森林经营目标,在“成片林面积不减少,林木覆盖率不降低,生态景观不弱化”的前提下,采取政府引导、科学规划、分类施策、循序渐进的办法稳妥推进杨树品种优化和树种结构调整工作,着力提高森林质量,构建结构稳定、景观丰富、功能完备的森林生态系统,深入推进绿色江苏建设,弘扬绿色生态文化,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循序渐进、确保稳定。林木覆盖率不降、生态环境改善是杨树品种优化和树种结构调整的前提和底线。鉴于杨树具有成材周期短、经济见效快、产业成熟度高、树体高大挺拔、生态功能强大等优势,加上短期内难以筛选理想替代树种的现实,杨树品种优化和树种结构调整将是一个长期和渐进的过程。此外,还应将土壤污染重、不适合耕种土地,以及其它生态区位重要、生态环境脆弱地域作为生态建设用地,进一步拓展平原地区造林绿化空间,全力提高林木覆盖率,确保林业发展稳定。

  (二)坚持生态优先、效益兼顾。既要突出林木的生态作用,又要兼顾经济效益,将造林与富民有机结合,做到经济、景观和生态效益兼顾。公益林建设突出大规模、大乔木和多树种,着力培育树种多样、结构稳定、碳汇高效的森林生态体系;商品林建设根据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导向,重点培育工业原料林、珍贵用材林和名特优新经济林,通过因势利导、定向培育、集约经营和规模生产,实施多元化造林营林发展模式。通过生态林和商品林协调发展,推进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良性互动。

  (三)坚持市场主导、政府鼓励。充分调动经营者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引导农民自愿参与杨树品种优化和树种结构调整,开展科学造林营林,避免简单行政命令方式强行推进。广泛采纳和吸收林木所有者的要求和建议,修改完善杨树品种优化和树种结构调整方案,提高科学性,增强操作性。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不断发挥政府在政策导向和服务中的主体作用,确保杨树品种优化和树种结构调整科学、稳妥、有序推进。

  (四)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杨树品种优化和树种结构调整不是简单地砍伐杨树,也不是单纯地更换树种,而是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需要发展杨树的地域因地制宜栽植优良雄性杨树品种,其它适宜地区发展珍贵乡土、景观绿化、木本油料和经济林果等树种。根据城乡功能区划特点和要求,从生态景观和产业发展方向进行分区规划设计,按照不同杨树林龄结构制订采伐更新方案,合理安排优良雄性杨树品种与其它绿化树种栽植比例和栽培模式,以期形成城市和农村各具绿化特色的区域发展格局。

  三、总体目标

  自2016年开始,用10年左右时间,对杨树主产区的林分进行有计划改造、有步骤地调整,力争城镇、村庄及居民集中区域雌性杨树林明显减少,有条件的高等级绿色通道实行多树种配置,速生丰产用材林逐步调整成以优良雄性杨树为主栽品种的林分。开展杨树品种优化和树种结构调整的区域,通过间伐、疏伐、渐伐、择伐等方式降低杨树林分密度,要严禁大规模皆伐杨树,新造林分的优良乡土树(品)种或雄性杨树所占比例达90%以上,良种壮苗率达90%以上。通过持续不懈的努力,我省杨树主产区初步实现飘絮数量明显减少、木材单产明显上升、森林病虫危害明显减轻、森林景观生态明显改善。

  四、实施要求

  (一)确定结构调整重点区域。各地要根据调整需求和实施能力,分轻重缓急,制定杨树品种优化和树种结构调整规划或实施方案,分期分批开展结构调整工作,确保改造一片成功一片。要重点调整低产低效杨树林,逐步替换成适宜的优良乡土树种,其中功能低下的残次杨树农田林网砍伐后,优先选择水杉、落羽杉、中山杉、雄性杨树等高大窄冠乔木栽植,以更好地发挥其对农作物的防护作用;要重点调整通道两侧以成熟林为主的雌性杨树林分,更新树种应以长寿的珍贵乡土树种为主,前排辅以景观树种,后排辅以高大速生背景树种;要重点调整城市及居民生活区周边的雌性杨树林分,逐步改造调整为常绿、半常绿树种、珍贵乡土树种或雄性杨树品种,以及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经济林。

  (二)科学慎重选择树(品)种。要按照多样、适生、生态稳定、经济高效、农民认可的原则,科学慎重选择树(品)种。要因地制宜增加薄壳山核桃、枣树、柿树、香椿、石榴、油桃、苹果、梨、木瓜、杏、樱桃、竹子及板栗等经济树种,以及榉树、银杏、马褂木、榆树、梓树、黄连木、栎树、水杉及雄性杨树品种等用材树(品)种,既增强生态和景观功能,也提高经济效益。要因地制宜增加桑树、槐树、栾树、楝树、乌桕、枫杨、泡桐、朴树、臭椿、喜树及香椿等乡土树种,以及桂花、广玉兰、石楠、枇杷、冬青、黄杨、雪松、松、柏、柳树、中山杉、落羽杉及墨西哥落羽杉等常绿或半常绿树种,积极构建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有效改善绿化景观尤其是苏北地区的冬季景观。

  (三)超前做好种苗储备和供应。林木良种是造林绿化的重要基础,要进一步加强经济效益高、生态和景观效果好的替代造林树种资源引进、选育和创新,加大示范推广力度。由于我省优良乡土树种如栎树、香椿、楸树、楝树等种苗市场储备不足,培育也有一定的周期和市场滞后性,要提前3-5年组织繁育,确保种苗供应有序。要因势利导,搭建平台,通过政府招标和行业认定等方式,培育一批信誉好、品种优、质量高的良种繁育基地,保障优良雄性杨树品种及其它优良乡土树种的供应,严禁在良种繁育不足时就盲目启动调整工作。要完善种苗生产经营机制,加快苗木培育转型,确保全省良种壮苗自给率达到90%以上。严格种苗质量管理和执法,有效查处违法行为。未经认定审定的“新品种”不得宣传炒作,更不能大面积推广。要依法查处违法炒种行为,杜绝假冒伪劣品种入市,防止坑农害农现象的发生。

  (四)加强新造林分高效培育。用“近自然林业”的经营方法培育林分,全面构建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要严格执行营造林相关技术规程,把好苗木规格关、苗木质量关和栽植密度关,防止出现初植密度过大、大树违规移植以及不科学的截杆造林现象。要积极采取株间混交、行间混交、带状混交或块状混交等混交模式,提倡乔灌合理配置,努力构建多层次多结构的混交林。要根据气候带的特点,科学配置落叶树种或常绿树种比例,不片面强求四季常绿、三季有花,严禁违反自然规律,引进不适应当地所气候条件的树种特别是常绿树种造林。要持续开展森林抚育经营,努力打造一批高效的珍贵及乡土树种用材林基地,增加全省珍贵木材资源的战略储备,有效促进杨树品种优化和树种结构调整后的林业转型升级。

  (五)强化森林资源的采伐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林木采伐的系列规定,按照先规划、后审批、再实施的程序组织杨树品种优化和树种结构调整工作,坚决保障林地属性不变、面积不减,守住生态红线。涉及公益林、国有林杨树采伐的,要科学规划并提前申请,严格审批后再持证采伐,严禁无证采伐、乱砍滥伐。严格依法依规完成采伐迹地更新活动,保障更新林分质量和效果,防止假借杨树品种优化和树种结构调整之名毁林或只采伐不更新现象的发生。进一步完善杨树采伐管理政策,在采伐审批中把好关,主伐中优先采取择伐或渐伐方式,减少或避免出现大面积皆伐,鼓励抚育间伐,促进森林高效可持续经营。对有权属争议、经营主体造林积极性不高的,各级林业部门要统筹协调,落实责任,确保伐后栽得上、保得住。对无法原地造林的,要履行手续、易地造林、占补平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主动作为,提高效率,做好审批服务工作,同时加大对毁林和破坏绿化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六)提高杨树林的质量和效益。对于暂时未列入结构调整范围的杨树林,以及新发展优良雄性杨树林,要进一步提高栽培和经营水平,全面提高林地生产能力,提高林地的经济效益。要抓好杨树的科学栽培,选用35杨、苏杨7号等雄性杨树品种,严格采用良种、大塘、大(壮)苗、大株行距、大水、大肥及深栽等技术措施,把好丰产栽培第一关。要抓好杨树林分的抚育经营,及时开展包括抚育间伐在内的各项经营活动,努力改变自发造林中密度过大、成材过慢、效益过低的状况,提高单株蓄积、提高木材质量等级、增强林分活力。在远离生活区的木材主产区,可以适当延长轮伐期,以期获得更大生长量、更大材积和更大经济效益。要进一步推广林经结合、林菌结合、林药结合、林草结合等复合经营模式,以耕代抚、增加收入。

  五、保障措施

  (一)广泛宣传发动。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杨树品种优化和树种结构调整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通过新闻报道、典型宣传、工作综述、专题走访等形式,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提高社会各界对杨树品种优化和树种结构调整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为科学有序开展杨树品种优化和树种结构调整工作营造良好氛围。要正确认识杨树特性及其作用,充分肯定杨树的历史贡献和在今后生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引导社会理性看待杨树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防止一刀切,为调而调,为砍而砍,坚决打击散布谣言蛊惑群众破坏森林资源的不法行为。要着力做好基层社区和村组的宣传走访工作,努力将群众性的自发活动与政府推动有机结合,将加强绿化造林与美化城乡相结合,不断提高绿色江苏建设水平。

  (二)加大政策扶持。生态产品是社会公共服务品,地方政府需要在社会主体投资意愿不足时及时补位。在比较效益占优的背景下,市场是我省杨树产业发展的直接推动力,而在当前形势下,各地应切实加大对平原林业生态产品生产的投入,建立相应可靠的财政或基金投入制度和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省级重点对规模大、效果好的成片造林地块进行以奖代补。各地要因地制宜出台扶持和奖补政策,对区域范围内杨树品种优化和树种结构调整工作完成较好的,特别是造林绿化成本大、预期效果好的重要地块,相应给予财政扶持。林业科技项目要优先支持杨树品种优化和树种结构调整替代树(品)种引进、选育和种质创新,及其定向培育、混交配置、复合经营技术研究、示范和推广等。财政种苗补贴等相关资金要重点支持繁育雄性杨树品种和其它适生优良乡土树种种苗的定点育苗单位,提高良种补贴覆盖面。要统筹使用好国家、省有关生态建设、绿色江苏等资金,对杨树品种优化和树种结构调整、造林绿化、森林抚育等予以扶持。

  (三)抓好协调配合。各级林业部门要勇于担当,主动服务,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积极做好技术指导工作,把好规划指导、良种繁育、造林经营和检查验收关。同时主动协调相关部门抓好公路及航道沿线、水利用地范围、新建高标准农田林网和城镇区域规划范围内杨树品种优化和树种结构调整工作;在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将农田林网建设纳入重要内容,确保建设质量和防护效果;在新的农业经营模式中,明确农场主的农田林网建设责任,将林网建设情况与享受国家的支持政策挂钩。

  (四)加强组织领导。杨树品种优化和树种结构调整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时间周期长、标准要求高,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打好这一绿色江苏攻坚战。进一步完善平原绿化建设标准,强化林木覆盖率达标考核,将杨树品种优化和树种结构调整成效纳入林业建设目标任务考核。加强督导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杨树品种优化和树种结构调整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要及时总结经验,纠正偏差,使我省杨树品种优化和树种结构调整稳妥健康推进,全力推动江苏林业再上新台阶。

江苏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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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仪征市农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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