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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委群众路线活动督导组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14-03-17

市农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工作职责

    1、及时传达中央、省、扬州和市委关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精神及工作要求,督促抓好贯彻落实。

    2、参加所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通报会、总结大会等重要会议,参加其他重要活动。

    3、审阅把关所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动员大会讲话、各环节实施办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照检查材料、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整改方案、专项整治方案和制度建设计划等重要材料。

    4、广泛征求意见,了解所督导单位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反馈和谈话提醒。

    5、全程参加所督导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会。

    6、对所督导单位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党支部书记、部门第一责任人抓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分析评价。

    7、加强督查指导,了解掌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8、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现和分析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解决。

    9、及时向农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责任编辑:仪征市农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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