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报道
加快农村土地流转 促进规模经营发展
发布日期:2014-11-10

--高邮市土地流转及规模经营的几点思考

    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是新形势下进一步优化农业生产结构,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促进规模经营发展,建设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近年来,我市加速推进土地流转工作,组建市、镇两级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取得明显成效。截止今年10月,全市耕地面积114.5万亩,已实现土地流转56.8万亩,占比49.6%,其中用于粮食种植的26.7万亩。其特点表现为:

    一是流转形式以股份合作为主。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总面积中股份合作形式35.5万亩,占比62.5%;转包9.4万亩占比16.5%;转让0.9万亩,占比1.6%;互换39万亩,占比6.9%;出租5万亩,占比8.8%。其他占3.7%。

    二是流转去向主要是专业合作社。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总面积中,流转入专业合作社的居多,面积31.8万亩,占比56%;流转入农户的面积16.6万亩,占比29.2%;流转入企业的面积4.8万亩,占比8.5%;流转入家庭农场的面积3.6万亩,占比6.3%。

    三是流转程序逐渐规范。2007年市委、市政府出台《积极推进农村土地股份合作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工作意见》,各乡镇先后组建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建立了土地流转市场,强调了镇、村在土地流转的服务作用,极大地减少了土地纠纷,流转程序也得到了充分规范。

    四是土地流转机制得到创新。我市早期进行的土地流转大部分都是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的形式,其缺点是流转范围只局限于农户之间,流转面积不能形成规模,不利于发展高效规模农业,流转的期限不明确,流转的收益不能随市场行情的变化而调整。2004年开始,我市积极探索土地股份合作,优势是它既保留了农民土地家庭承包的内核,又积聚了土地发展高效规模农业,同时也优化了土地资源配置,极大地提高了土地产出率,农民入股土地的分红也能够随着市场行情的变化而增加。

    一、土地流转和农业规模经营带来的优势

    随着市委、市政府对农业产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高效规模农业得到了快速发展,涌出了一批优秀的农业产业化企业,对加快农业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推进农业机械化、信息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

    (一)加快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促进农民增收。我市目前人均土地不足1.5亩,靠农业增收增加农民收入潜力是非常有限的,通过土地流转,让他们在不减少土地收益的同时,把他们从土地束缚中解脱出来,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如八桥现代农业产业园,规划面积1.8万亩。目前已经建成高效农业面积6103亩,集花木、蔬菜、水果养殖为一体,一方面农业劳动力得到了解放,年轻一点的一般都赴外地打工挣钱,年龄稍大的一般都在本地的服装厂等各种企业打工,做些相对简单体力劳动;另一方面,园区还吸纳了100多个农户参与创业,500多名老年妇女参与季节性工作。土地流转催生的高效农业,极大地丰富了农民收入来源,促进了农民增收。

    (二)推进农业机械化、信息化进程。农业机械化、信息化需要在一定规模之后才能发挥经济效益,降低成本。如经济开发区马棚街道办耕地面积2.98万亩,目前已实现流转近2万亩,随着规模种植对机械的需求不断增加,街道先后成立了农业服务中心、铁牛合作社,金中专业合作社3个大的农机合作社,目前街道农业机械齐全,其中乘坐式插秧机达38台,机播面积达到了90%以上,农业机械化水平较高;农业信息化水平也不断提高,如2009年成立的清水潭有机稻米合作联社,主要种植有机稻米,为方便社会监督,在田间安装了监控摄像头,可以通过互联网异地实时访问,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了产品的信誉度。

    二、制约农业规模经营发展的因素

    虽然我市土地流转发展向好,但通过调查了解,仍存在一些不利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少部分群众不愿流转,影响成片流转。一是少部分群众思想工作难到位,这部分人主要考虑到外出打工岁数偏大,流转土地后自己无事可做,守住一亩三分地能解决自己的基本生活,免得伸手向子女要钱;二是原来小面积流转尚未到期,难以毁约,影响到成片流转,对流转规模形成障碍。

    (二)农业企业初期投入较大,成活率较低。首先,农业属于慢热型产业,周期长,资金回笼较缓慢。如有机稻米的育种、新方法试验往往要一年才能看到改进效果,产品改进周期较长。其次,农户手中流转的土地要适应规模种植,必须对土地、道路进行整改,而先期的整地费用较高,绝大部分由各企业承担,所以初期投入相对较大。农业产业也有一定风险,初期如遇突发状况,很难维持下去。

    (三)农业劳动力不足,存在用工不足问题。据了解,现在农业企业在忙时用工非常难,由于土地的流转、农业劳动力向二三产转移,能招到的劳动力基本在60岁左右,少数年轻人对农业生产也不熟悉。年龄偏大的劳动力也带来了安全方面的隐患,也是各农场比较担心的问题。如马棚街道的中江米业采取的是设立多个协管员,专门负责招工,即使这样有时还是存在用工不足的问题。

    三、发展土地流转及规模经营的几点思考

    (一)充分提高农民流转土地的积极性。一是广泛宣传土地流转的意义,充分发挥外出创业人员回乡置业和种田大户的典型示范作用,使农民看到实实在在的效果,从而转变思想观念。二是健全农村社会保障机制。要加强以养老保险为主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使农民放心走出去,为土地流转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大力扶持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土地流转的有序发展,离不开农业规模经营主体的健康壮大。建议政府在项目初期的农田建设、道路设施、科技服务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鼓励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积极开拓农业信贷品种,保障规模经营主体的资金需求。对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大户、中介组织、新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政策、资金、技术上给予大力支持。

    (三)发挥政府宏观调控职能,优化农业产业经营结构。土地流转顺应了农业生产形势,带来了较为可观的经济、生态、社会效益,但同时也出现了作物非粮化、风险扩大化等苗头。我市流转的土地其中用于种植粮食作物的面积占比47%。合作社、农场追求高收益附加值造成的作物非粮化,起作用的是市场因素,但近年来一些地方也出现蔬菜过剩、菜贱伤农等问题,这也与土地流转和农业规模化经营有一定关系,建议政府进一步发挥政策引导作用,优化农业规模经营结构,进一步缩小经营风险。

责任编辑:仪征市农委
首页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我要留言   网站地图
苏ICP备15008717号    电话:0514-83441516    传真:0514-83441225
版权所有:仪征市农业委员会    地址:江苏省仪征市真州东路55号

苏公网安备 32108102010012号